时间:2019-12-06
思昂大讲堂思昂大讲堂
第三十五期
课程题目:《无效合同实务问题研究》
主讲人:张佩琦
12月5号晚,我所在会议室召开关于《无效合同实务问题研究》的专题讲座,我所实习律师张佩琦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
主讲人:张佩琦
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合同法》确立了鼓励交易原则,对合同效力不轻易作无效认定,只在该法第52条、53条规定了合同或合同中有关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无效制度的目的是国家为防止当事人假借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制度,合同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况下设立合同无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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