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31
思昂所捐款名单:
庞小华 郭冬善 高德来 刘晨 王甘霖 耿凤圆
刘婷婷 朱亚男 崔宁宁 王荣凯 王月月
许世营 刘滟 张佩琦 杨书峰 李嘉宁
实习生:
德州学院 朱凯静
德州学院 颜明珠
众人拾柴火焰高,在此表扬我所两名实习生朱凯静、颜明珠,虽处于实习期间收入并不很多,但还是尽己所能与大伙儿一起踊跃捐款,相信我们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武汉一定会渡过难关!
防控措施: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经我所党支部研究决定,现将我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公布如下:
1.全员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到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我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执行主任郭冬善任组长,运营副总监刘晨、行政中心主任王甘霖任副组长。负责本所疫情监控与防范工作。组织统计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近期是否有去往湖北省的行程,统计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疑似感染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律师协会报告,确保全体人员最大限度降低健康和执业风险。
3.疫情期间,我们将封闭办公区域,通过电话、微信等电子通讯和网络平台等工具与客户沟通,继续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4.疫情期间,有律师安排出庭的,应当提前与法院、仲裁机构协商是否延期,不能延期的,按时出庭,但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5.疫情期间,全所办公区域坚持每天至少一次消毒,后勤采购人员应该保持高度警惕性,谨慎选择供应商,采购物品要消毒入库,食材要选择新鲜、干净的采购,清洗干净并使用清洁剂,厨师保持勤洗手、勤消毒,要穿工装、戴消毒手套操作,所内人员须做到:每日三次开窗通风,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各部门电话:
行政部:0534-2387577
稳评中心:0534-2387578
常法业务部:0534-2387579
公司破产与清算业务部:0534-2387228
诉讼业务部:0534-2387618
法研中心:0534-2387578
德州经济开发区董子文化街D区2座
0534-238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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