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昂说法║应收账款到期不还怎么办?

时间:2021-11-26

作者: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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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要到年底了,不少企业开始梳理账目,开始催收应收账款。

现实中,不少企业或个人洽谈业务的时候都是信誓旦旦,诚意满满,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非常的“仁义”,可等到货款支付阶段,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拖延,给许多的企业造成了不少的烦恼,甚至还影响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最近,一位朋友非常沮丧地说道:

 
 

朋友小A

 

哎,近几年生意不好做,好多应收账款要不回来,有家单位甚至欠了30多万,多次派人去催收无果,这事压得我心里喘不过气,我能找几个人去他们单位静坐以示警告吗?

小刘律

 
 

实际中,不少人催账的方法之一,“去单位静坐”看起来这事很常见,但实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朋友小A

 

小刘律,那我能去他们老板住的小区,“宣传”他和他的公司不诚信,欠账不还的事吗?让他们老板在邻居面前“丢人”!

小刘律

 
 

不能,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朋友小A

 

那实在不行,我把他“请”到我这来喝茶,什么时候给钱,什么时候让他走。

小刘律

 
 

当然不行。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朋友小A

 

那我该怎么合法的去催款呢?

 

相信不少单位都体会到,账款难要,难于上青天。

 

有的单位为了维护客户关系,基于面子,不好意思把话说明,把理辩清,无奈对方一拖再拖,拖过了诉讼时效,于事无补。也有的人认为,欠账之事常遇见,走诉讼程序太繁琐,也许还没有好结果,没必要再折腾了......

 

其实催款最需要技术含量,尤其需要对催收力度、催收分寸的适度把控。催款是重要的,客户关系同样重要,为了催款不择手段,不惜伤害客户关系是不可取的。但是面对欠款,不积极采取合理的方式解决,亦不可取。在关系复杂的人情社会,律师建议采用合理的催收方式进行催收,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与债务人进行谈判和协商,如果债务人确有资金周转困难,可以约定分期还款协议;

 

 

2.若有担保人,那么可以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找担保人催债;

 

3.以物抵债等其他合法的方法实现债权;

 

 

4.通过诉讼方式,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财产。

 

 
 
 

岁末年初,要账催债高峰,有些催收方式看起来凑效,但其实质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合法维权,有钱没钱,平安过年,千万莫冲动!

作者简介
      刘晨,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运营总监兼稳评中心主任。自任职以来,带领所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为德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大型国企、民营企业等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百余件,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土地征收、重要工程项目审批提供社会稳定风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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