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1
尊敬的客户朋友:
您好!鉴于我市部分地区已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形势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本所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所有客户朋友,请您尽量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承办律师进行沟通交流,文件报送尽量采用电子邮件等远程传输方式。
二、若您因特殊情况有来所必要,请务必提前与承办律师联系并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对于近14天内从市内、外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入德返德人员,来所时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对体温高于37.2℃或者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客户,请您暂缓来所,并主动告知承办律师。
三、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来访客户,请您马上就近接种。
四、接待来访时,我们将对您进行体温检测及行程检测,请您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前往登记处配合完成来访登记后,将安排您在专门接待场所与律师见面。
五、请您放心,我所工作人员也将加强自我防护和日常消杀工作力度。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切勿信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
静待花开终有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
德州经济开发区董子文化街D区2座
0534-238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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